铁路或低于铁路但在1.5m以内时,应在邻近客运专线铁路一侧沿公路路肩设置刚性防护网;当公路跨越客运专线铁路时,应在跨线桥上设置刚性防护网,并在两端设置延长防护网。当刚性防护网采用金属结构或含金属结构时,应设置可靠接地。
4 路基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路基设计;无碴轨道路基设计应根据轨道类型及要求进行专门研究确定。
4.1.2 路基工程应通过地质调绘和足够的勘探、试验工作,查明基底、路堑边坡、支挡结构基础等的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情况,查明填料性质和分布,在取得可靠的地质资料基础上开展设计。
4.1.3 路基工程应避免高填、深挖、长路堑和高大挡土墙,一般路堤边坡高度不宜超过15m,特殊路堤边坡高度不宜超过10m,路堑边坡高度不宜超过30m,并应尽量绕避不良地质条件地段。路堤高度原则上应大于基床厚度。
4.1.4 路基工程应按土工结构物进行设计,其地基处理、路堤填筑、边坡支挡防护以及排水设施等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使之能抵抗各种自然因素作用的影响,确保列车高速、安全和平稳运行。
4.1.5 基床表层的材质和强度应能承受列车荷载的长期作用,刚度应使列车运行时产生的弹性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厚度应使扩散到其底层面上的动应力不超出基床底层土的容许承载能力,并能防止道碴压入基床及基床土进入道床,防止地表水侵入基床土中导致基床软化及产生翻浆冒泥等基床病害。
4.1.6 路堤填料应能满足客运专线铁路所要求的压实标准,必要时应于施工前进行填料的填筑试验。
4.1.7 路基与桥台、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连接处、路堤与路堑以及土质、软岩、强风化硬质岩路堑与隧道等分界处应设置过渡段。
4.1.8 路基工程的地基应满足承载力和路基工后沉降的要求。其地基处理措施必须根据地质条件、路堤高度、填料、建设工期等通过检算分析确定。
4.1.9 对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地层变化较大处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地基处理方法,减少不均匀沉降,满足轨道平顺性要求。对沉降控制较困难的软土和松软土路基,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安排施工,保证必要的预压期。
4.1.10 路基支挡、加固防护工程应在满足路基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并兼顾美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4.1.11 路基排水工程应全面系统地规划,具有足够的防、排水能力,并及时实施。
4.1.12 路基设计应高度重视防灾减灾, 应提高路基抵抗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路基设计洪水频率标准按照现行《铁路路基设计规范》中Ⅰ级铁路的标准执行。
4.1.13 路基上的列车及轨道荷载换算土柱高度和分布宽度应符合表4.1.13的规定。
表4.1.13 列车及轨道荷载换算土柱高度和分布宽度
设计速度
(km/h) 设计轴重
(kN) 换算土柱
宽度(m) 重度(kN/m3) 高度(m)
V=200 200 3.3 18 3.0
19 2.8
20 2.7
21 2.6
22 2.5
200<V≤250 3.4 18 3.0
19 2.9
20 2.7
21 2.6
22 2.5
注:当有跨线列车或其它荷载列车行驶时应按相应荷载计算。
4.1.14 作用在路基面上的动应力设计值应考虑轴重、设计速度等的影响。
4.1.15 客运专线路基与不同标准的路基连接处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0m的渐变段。
4.2 路基面形状和宽度
4.2.1 路基面形状应为三角形,由路基面中心向两侧设4%的横向排水坡。曲线加宽时,路基面仍应保持三角形。
4.2.2 路肩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时速V=200公里不小于1.0m;
2 设计时速200<V≤250公里不小于1.2m。
4.2.3 直线地段的标准路基面宽度应不小于表4.2.3所列数值。
表4.2.3 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m)
设计速度(km/h) 单 线 双 线
路 堤 路 堑 路 堤 硬质岩石
路 堑 土质路堑 线间距
V=200 7.7 7.7 12.1 12.3 12.1 4.4
200<V≤250 8.2 8.2 13.0 13.0 13.0 4.6
注:路基面宽度可根据路肩上各种设备的布设要求进行调整。
4.2.4 正线曲线地段路基面宽度,应在曲线外侧按表4.2.4的数值加宽。曲线加宽值在缓和曲线范围内线性递减。
表4.2.4 曲线地段路基面加宽值
设计速度(km/h) 曲线半径R(m) 路基面外侧加宽值(m)
V=200 R≥6000 0.2
6000>R≥4500 0.3
4500>R≥3500 0.4
3500>R≥2800 0.5
R <2800 0.6
200<V≤250 R≥10000 0.2
10000>R≥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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